什麼是思覺失調症?我會不會得到?

什麼是思覺失調症?

大腦其實很複雜,雖然思覺失調症看起來是一種病,但有可能是好幾種不同原因構成的,只是現在的醫學仍然無法區分出來,所以目前只能稱之為思覺失調症。這個疾病通常會在25歲之前就會有了,大部分都是終身的,無論你的社經階級是什麼,都有可能會罹患。對於病患和其家屬來說,都是很大的負擔(社會眼光和治療)。這是嚴重的精神疾病,但大家其實都不理解。而不理解加上歧視,就會讓這群人或其家屬不願就醫;而不願就醫就會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其實是一種早發性的腦部退化症

最早開始有正規的研究和治療是Emil Kraepelin醫師,他把思覺失調取名為早發型失智症;後來的研究和治療雖然是以其症狀為主,但新的研究也是支持,思覺失調就是種腦部退化的疾病,就像失智症類似;只是思覺失調是屬於早發性的(雖然也有晚發性的思覺失調症)。Eugene Bleuler醫師,再歸納出4As的症狀;是第一次有人用症狀來區分出這個疾病來。後來有許多人的研究,才有現在的診斷系統。

我會不會得病?

在美國的話,全人口的終身盛行率約1%,但台灣健保的資料僅有0.5%;要不是台灣人不會得,不然就是有近一半的人沒有接受治療。(美國也是約一半的人有接受治療而已)。男生和女生罹患的機率相等,只是男生發病比較早,有一半都在25歲之前,女生只有1/3在25歲之前。

致病機轉

目前有不少假說和證據,比較得到支持的是冬天出生的小孩比較容易得到,和母親這時候得到流感的機會大,免疫力低下造成的(所以各位阿公阿罵爸爸媽媽要記得去打流感疫苗!)其他還包括生產年紀大(爸爸也是…)、抽菸、住在城市(和壓力大有關)等等。當然還有家族遺傳也會有影響。但目前沒有任何一種方式可以提早檢測出到底會不會致病。

診斷標準

依照DSM-5, 就是在一個月的時間內有妄想、幻聽/幻視等、說話混亂、行為混亂、負性症狀(離群索居、減少表情、沒動機)這五項,其中有兩項以上;而且有6個月以上的時間都持續有這些症狀。可能是思覺失調症。

病程,會不會好?

第一次發作後,病人會逐漸好轉;但可能常常復發;每次復發都會讓個案的功能受到影響;隨著時間拉長,個案的正性症狀(幻覺、幻聽等)會減少,但負性症狀會出現。研究指出,在第一次發作後5年或10年的期間,約有10-20%的人可以有很好的預後,可以回復近乎正常的生活;約有50%的人是不好的預後,會反覆地住院、而且症狀會惡化。

總體而言,所有的思覺失調患者中約有20-30%可以正常生活;約有20-30%可能偶爾會有症狀;約有40-60%的患者可能會有持續的症狀,功能會終身受到影響。

治療

目前治療以藥物治療為主,一直到1950年代才開始有藥物的治療,依藥性分為一代和二代。方式分成口服和針劑;針劑類型有每兩周、每個月、每三個月施打一次。急性期的治療約4-8周左右,通常需要住院治療;而維持期的治療目標就是以減少再次發作為主。研究指出,在接受治療後,約有16-23%的患者在一年內會復發,但不吃藥的話約有53%-72%的患者會復發。而即使有治療,五年後的追蹤,5個裡面有4個會有至少一次的復發;停用藥物復發機率會上升5倍。研究建議如果第一次發作後的維持期用藥可能1-2年太短;而多次發作的患者,維持期用藥可能要至少5年後更久。

60%的患者最後可以到完全康復或是有少數症狀;但有40%的患者會有進步,但可能持續有症狀。
心理治療可以提升個案的病識感和服藥的意願。

結論

因為誰之後會得到思覺失調症沒有人知道,每個人中獎機率是快要1%,而且如果一個有千人的學校就會有10個人,大部分思覺失調的患者都可以維持的不錯;而少部分狀況不好的,仍然需要好的長照和醫療照顧,今天把他們照顧好,才可以讓患者和大眾免於恐懼。希望對此議題有著墨的新科委員如3Q陳柏惟王婉諭。我不是法律專家,到底犯罪後,要怎麼持續給予矯正和治療,有賴法務部和衛福部的專家學者去討論1。但對於什麼是思覺失調症?

我會不會得到?生病的人:他們是生病了,也需要人的關心、照顧和體諒,就像你我一樣。希望這裡可以簡單地讓大家認識思覺失調症。


  1.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與台灣精神醫學會針對近日數起與精神鑑定有關的重大刑案判決之聯合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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